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环保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环保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DN202304CS031
项目名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环保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及内容:为切实做好源城区环保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餐饮油烟、噪声、无组织颗粒物、恶臭排放单位及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监测项目 |
数量(宗/天) |
每宗采样点 |
1 |
废气 |
无组织颗粒物 |
5宗 |
3 |
2 |
臭气浓度 |
10宗 |
1 |
|
3 |
饮食业油烟 |
350宗 |
1 |
|
4 |
噪声 |
昼间噪声 |
25宗 |
4 |
5 |
夜间噪声 |
75宗 |
4 |
|
6 |
出车天数 |
232.5天 |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宝源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762-8831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联系方式:谢先生/0762-332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0762-3323559